
期刊简介
杂志概要 中国医疗领域的权威性期刊 《中国医院》杂志2001年经国家科技部和新闻出版总署批准,1997年6月正式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中国医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国医院协会(原“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主办,是 中国医院协会会刊。 《中国医院》具有行业指导性和权威性,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收录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 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是中国医疗卫生领域强势媒体。 《中国医院》高度准确的市场定位与其一贯为读者竭诚服务的务实风格,使其成为连接相关厂商与 中国医疗机构的便捷桥梁,传播中国医院信息的主流期刊。 《中国医院》使用中文出版,面向国内外发行,月刊,大16开本,内文铜版纸印刷,四封及目次、 插页彩色印刷,内文双色印刷。 杂志宗旨 创新 厚载 求实 贴近医院 服务医院 《中国医院》秉承创新、厚载、求实,贴近医院、服务医院的编辑方针,始终以读者为本,引领潮流。传播现代经营理念,报道学科重大进展,交流先进经验,发布权威信息,融导向性、先进性、学术性、权威性与实用性为一体。 《中国医院》以学术论文和实地采访报道相结合的形式,依托中国医院协会及其二十多个分会/专业委员会,聚集全国大型医院院长和医院管理专家学者,组成权威性编委会,与各省市自治区医院管理学会、协会联系紧密。其以高品质的编辑和印制质量,全面的资讯服务,成为读者十分信赖的读物。 《中国医院》的报道内容包括:医疗卫生领域权威人士访谈或论述、就医院管理经营焦点或热点问题的特别策划、政策法规及权威信息发布、著名医学专家的从医感悟、医院管理创新、管理实务、医疗机构维权与自律、医院质量、医院评审、医院安全、医院护理、医院IT、医院药事、医院文化、医患之间、学科建设、医院与法制、医院人力资源、医院后勤、医院感染管理、病案管理、门急诊管理、实验室管理、医院建筑、院长之声、医院采风、海外视窗等。 发行分布 传播中国医院信息的主流期刊 《中国医院》面向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院管理工作者、医疗机构科室主任、护理管理工作者、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以及热心和关注医疗服务的各界人士。 《中国医院》杂志社办理邮购业务,自办发行。 《中国医院》在中国各地数以万计的邮局办理订阅。 《中国医院》通讯员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医学院校,他们在及时向杂志社传递本地医疗机构运营动态的同时,随时征求读者对杂志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向本地医疗机构宣传征订本刊。 《中国医院》同享、传阅率: 7~8人,月均读者总数:255600人。 编委会主任委员 曹荣桂 社长、主编 张宝库 编辑部主任、副主编 郝秀兰 法律顾问 郑雪倩 发行总监 郝秀兰(兼) 美术主管 吴亦锋 广告部经理 袁英君 网站管理 吴亦锋(兼) 编 务 赵 珊 杂志官网 www.chaj.com.cn 广告经营许可证 京宣工商广字第0056号 出 版 中国医院杂志社 印 刷 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 发 行 国内:北京报刊发行局 国外: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 订 阅 全国各地邮局(代号:2-743) 邮 购 中国医院杂志社 100078,北京市南三环东路27号院6号楼402室 电话:(010)87677703 传真:(010)87677705 定价:每期16.00元,全年192.00元 中国标准刊号 ISSN 1671-0592 CN11-4674/R
药店新规出炉,医保药师必知!速查
时间:2024-12-20 10:38:35
在近日的一次联合发布会上,我国药监局与医保部门共同公布了针对药店执业药师的新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在药品零售领域对执业药师的要求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新规定不仅提高了执业药师的准入门槛,还加强了对于执业药师在医保基金使用、远程药学服务、电子处方流转等方面的管理,旨在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保障医保基金的有效运用。
新规明确指出,在农村偏远地区新开设的零售药店须配备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这一措施旨在解决偏远地区药品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提高药师的专业资格要求,确保这些地区的药品零售店能够提供更加专业和安全的药品咨询服务。
对于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规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这类企业需要在总部设置专门的远程药学服务中心,并至少配备2名执业药师负责在线审方等工作。这一措施有助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药品零售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保证了远程药学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在电子处方的流转方面,新规要求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必须建立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系统,实现处方信息的实时共享。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用药错误,而且增强了监管的透明度,使得药品零售过程更加规范化。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特别强调了执业药师在医保基金监管中的作用。执业药师不仅要审核处方的合理性,还要监督医保资金的使用,防止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这表明政府在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以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从这些新规定来看,未来我国的药品零售行业将更加注重执业药师的专业性和责任性。通过提高执业药师的准入门槛和加强管理,可以有效地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标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这些新规定也将推动药品零售行业的数字化转型。随着电子处方流转系统的建立和应用,传统的药品销售模式将逐步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这不仅可以提高服务效率,还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个性化的服务体验。
这次两部门联合发布的新规定是我国药品零售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重要一步。它不仅提升了执业药师的职业地位和作用,也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随着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和完善,相信我国的药品零售行业将迎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