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院杂志

期刊简介

杂志概要 中国医疗领域的权威性期刊 《中国医院》杂志2001年经国家科技部和新闻出版总署批准,1997年6月正式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中国医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国医院协会(原“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主办,是 中国医院协会会刊。 《中国医院》具有行业指导性和权威性,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收录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 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是中国医疗卫生领域强势媒体。 《中国医院》高度准确的市场定位与其一贯为读者竭诚服务的务实风格,使其成为连接相关厂商与 中国医疗机构的便捷桥梁,传播中国医院信息的主流期刊。 《中国医院》使用中文出版,面向国内外发行,月刊,大16开本,内文铜版纸印刷,四封及目次、 插页彩色印刷,内文双色印刷。 杂志宗旨 创新 厚载 求实 贴近医院 服务医院 《中国医院》秉承创新、厚载、求实,贴近医院、服务医院的编辑方针,始终以读者为本,引领潮流。传播现代经营理念,报道学科重大进展,交流先进经验,发布权威信息,融导向性、先进性、学术性、权威性与实用性为一体。 《中国医院》以学术论文和实地采访报道相结合的形式,依托中国医院协会及其二十多个分会/专业委员会,聚集全国大型医院院长和医院管理专家学者,组成权威性编委会,与各省市自治区医院管理学会、协会联系紧密。其以高品质的编辑和印制质量,全面的资讯服务,成为读者十分信赖的读物。 《中国医院》的报道内容包括:医疗卫生领域权威人士访谈或论述、就医院管理经营焦点或热点问题的特别策划、政策法规及权威信息发布、著名医学专家的从医感悟、医院管理创新、管理实务、医疗机构维权与自律、医院质量、医院评审、医院安全、医院护理、医院IT、医院药事、医院文化、医患之间、学科建设、医院与法制、医院人力资源、医院后勤、医院感染管理、病案管理、门急诊管理、实验室管理、医院建筑、院长之声、医院采风、海外视窗等。 发行分布 传播中国医院信息的主流期刊 《中国医院》面向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院管理工作者、医疗机构科室主任、护理管理工作者、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以及热心和关注医疗服务的各界人士。 《中国医院》杂志社办理邮购业务,自办发行。 《中国医院》在中国各地数以万计的邮局办理订阅。 《中国医院》通讯员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医学院校,他们在及时向杂志社传递本地医疗机构运营动态的同时,随时征求读者对杂志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向本地医疗机构宣传征订本刊。 《中国医院》同享、传阅率: 7~8人,月均读者总数:255600人。 编委会主任委员 曹荣桂 社长、主编 张宝库 编辑部主任、副主编 郝秀兰 法律顾问 郑雪倩 发行总监 郝秀兰(兼) 美术主管 吴亦锋 广告部经理 袁英君 网站管理 吴亦锋(兼) 编 务 赵 珊 杂志官网 www.chaj.com.cn 广告经营许可证 京宣工商广字第0056号 出 版 中国医院杂志社 印 刷 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 发 行 国内:北京报刊发行局 国外: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 订 阅 全国各地邮局(代号:2-743) 邮 购 中国医院杂志社 100078,北京市南三环东路27号院6号楼402室 电话:(010)87677703 传真:(010)87677705 定价:每期16.00元,全年192.00元 中国标准刊号 ISSN 1671-0592 CN11-4674/R

直播卖药被罚百万!法人禁业十年,警钟长鸣!

时间:2024-12-27 09:36:12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社交媒体和电商平台的兴起为各行各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然而,在医疗药品领域,这种新兴的销售方式却伴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近日,重庆一家药店因通过微信群直播推广销售药品,并违规储存药品,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药品网络销售中的诸多问题,也为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

一、背景概述:微信群直播卖药引发的法律风波

2024年12月23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第七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一宗尤为引人注目:重庆某药店因违规储存并通过微信群直播推广销售药品,被处以195万元的巨额罚款,同时该药店法定代表人吕某更是被禁止十年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此事件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据调查,这家名为重庆兴瑞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的药店,在核准地址以外储存药品,并且利用微信群这一社交平台进行直播推广销售。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更未对药品储存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从而严重危及了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最终,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了严厉处罚。

二、案例分析:微信群直播售药的风险与危害

这起事件并非个例,而是当前药品网络销售乱象的一个缩影。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尝试通过网络渠道销售药品,但其中不乏违法违规行为。微信群作为即时通讯工具的一种,因其便捷性和私密性而被一些不法分子用于非法售药活动。这种行为存在多重风险:

1.药品质量难以保证

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管和质量控制手段,微信群直播销售的药品往往难以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甚至可能存在假劣药的情况,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2.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为了吸引顾客,一些卖家常常夸大药品疗效,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并不适合自己的药品,导致病情延误或加重。

3.侵犯隐私权与信息安全

在微信群中进行药品交易还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买卖双方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窃取并用于非法目的。

三、法律解读: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行为

针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明确指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此外,《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加大了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

在这起案件中,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兴瑞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调查取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为其他同类型企业敲响了警钟。

四、行业反思:加强自律与监管并重

面对日益严峻的药品网络销售形势,除了依靠政府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外,还需要整个行业的共同努力。首先,企业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其次,电商平台应加强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和日常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最后,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性,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保存好相关凭证以便维权。

五、未来展望:构建更加完善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随着医药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如何有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三是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四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五是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教育引导。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遏制药品网络销售中的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和发展。

药店微信群直播卖药被罚的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之际切不可忽视其中的安全隐患。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普通消费者都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药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