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院杂志

期刊简介

杂志概要 中国医疗领域的权威性期刊 《中国医院》杂志2001年经国家科技部和新闻出版总署批准,1997年6月正式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中国医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国医院协会(原“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主办,是 中国医院协会会刊。 《中国医院》具有行业指导性和权威性,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收录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 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是中国医疗卫生领域强势媒体。 《中国医院》高度准确的市场定位与其一贯为读者竭诚服务的务实风格,使其成为连接相关厂商与 中国医疗机构的便捷桥梁,传播中国医院信息的主流期刊。 《中国医院》使用中文出版,面向国内外发行,月刊,大16开本,内文铜版纸印刷,四封及目次、 插页彩色印刷,内文双色印刷。 杂志宗旨 创新 厚载 求实 贴近医院 服务医院 《中国医院》秉承创新、厚载、求实,贴近医院、服务医院的编辑方针,始终以读者为本,引领潮流。传播现代经营理念,报道学科重大进展,交流先进经验,发布权威信息,融导向性、先进性、学术性、权威性与实用性为一体。 《中国医院》以学术论文和实地采访报道相结合的形式,依托中国医院协会及其二十多个分会/专业委员会,聚集全国大型医院院长和医院管理专家学者,组成权威性编委会,与各省市自治区医院管理学会、协会联系紧密。其以高品质的编辑和印制质量,全面的资讯服务,成为读者十分信赖的读物。 《中国医院》的报道内容包括:医疗卫生领域权威人士访谈或论述、就医院管理经营焦点或热点问题的特别策划、政策法规及权威信息发布、著名医学专家的从医感悟、医院管理创新、管理实务、医疗机构维权与自律、医院质量、医院评审、医院安全、医院护理、医院IT、医院药事、医院文化、医患之间、学科建设、医院与法制、医院人力资源、医院后勤、医院感染管理、病案管理、门急诊管理、实验室管理、医院建筑、院长之声、医院采风、海外视窗等。 发行分布 传播中国医院信息的主流期刊 《中国医院》面向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院管理工作者、医疗机构科室主任、护理管理工作者、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以及热心和关注医疗服务的各界人士。 《中国医院》杂志社办理邮购业务,自办发行。 《中国医院》在中国各地数以万计的邮局办理订阅。 《中国医院》通讯员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医学院校,他们在及时向杂志社传递本地医疗机构运营动态的同时,随时征求读者对杂志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向本地医疗机构宣传征订本刊。 《中国医院》同享、传阅率: 7~8人,月均读者总数:255600人。 编委会主任委员 曹荣桂 社长、主编 张宝库 编辑部主任、副主编 郝秀兰 法律顾问 郑雪倩 发行总监 郝秀兰(兼) 美术主管 吴亦锋 广告部经理 袁英君 网站管理 吴亦锋(兼) 编 务 赵 珊 杂志官网 www.chaj.com.cn 广告经营许可证 京宣工商广字第0056号 出 版 中国医院杂志社 印 刷 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 发 行 国内:北京报刊发行局 国外: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 订 阅 全国各地邮局(代号:2-743) 邮 购 中国医院杂志社 100078,北京市南三环东路27号院6号楼402室 电话:(010)87677703 传真:(010)87677705 定价:每期16.00元,全年192.00元 中国标准刊号 ISSN 1671-0592 CN11-4674/R

5月1日药店新规,速看别错过!

时间:2025-04-28 09:46:52

5月1日起,一系列新规将对药店产生重要影响。这些新规涉及医保、药品销售、执业药师管理等多个方面,与药店的日常运营和服务质量息息相关。

在医保方面,门诊共济保障改革进一步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得到统一,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也有所调整。这一改革旨在优化医保基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药店来说,这意味着需要更加适应医保政策的变化,合理调整药品采购和销售策略。同时,患者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范围也得到了明确,除了本人就医、购药外,还可以用于其配偶、父母、子女的相关医疗费用。药店要确保能够准确识别和处理这些医保支付情况,为顾客提供便利的服务。

医保报销水平进一步提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普遍开展,报销比例从50%起步。这可能会吸引更多的患者前往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药店需要做好药品储备和供应工作,以满足患者的需求。此外,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这也间接影响了药店的市场竞争环境。药店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以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在药品销售方面,第三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正式实施,涉及13个品种药物。这对于药店来说是一个机遇,可以引进更多价格合理、临床必需的药品,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同时,国家医保局发文强调通用名相同的同通用名药品处方须同行同列,且不得限制采购渠道。这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促进药品市场的公平竞争,药店在选择药品供应商时将有更广阔的空间,但也需要更加注重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对于网络销售药品,新规也有了明确要求。第三方平台需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并建立完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生产范围、生产工艺、生产布局等要求,组织药品生产;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药品储存、运输条件,并建立药品追溯系统。这将规范网络售药行为,保障公众的用药权益。药店在开展网络销售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法合规性。

在执业药师管理方面,免试注册的政策有所放宽。取得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在岗的执业药师,可申请免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科目。这一政策有助于吸引更多专业的人才加入执业药师队伍,提升药店的专业服务水平。同时,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每年需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这将促使执业药师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素养,从而为药店的经营和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医保药品追溯码采集工作也在进一步加强。4月起,部分地区开始执行“医保支付价”,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都需对医保药品进行追溯码采集。这有助于实现医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目标,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药店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追溯码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5月1日起实施的这些新规,将从多个方面对药店产生影响。药店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管理方式,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监管要求。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公众的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