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院杂志

期刊简介

杂志概要 中国医疗领域的权威性期刊 《中国医院》杂志2001年经国家科技部和新闻出版总署批准,1997年6月正式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中国医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国医院协会(原“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主办,是 中国医院协会会刊。 《中国医院》具有行业指导性和权威性,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收录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 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是中国医疗卫生领域强势媒体。 《中国医院》高度准确的市场定位与其一贯为读者竭诚服务的务实风格,使其成为连接相关厂商与 中国医疗机构的便捷桥梁,传播中国医院信息的主流期刊。 《中国医院》使用中文出版,面向国内外发行,月刊,大16开本,内文铜版纸印刷,四封及目次、 插页彩色印刷,内文双色印刷。 杂志宗旨 创新 厚载 求实 贴近医院 服务医院 《中国医院》秉承创新、厚载、求实,贴近医院、服务医院的编辑方针,始终以读者为本,引领潮流。传播现代经营理念,报道学科重大进展,交流先进经验,发布权威信息,融导向性、先进性、学术性、权威性与实用性为一体。 《中国医院》以学术论文和实地采访报道相结合的形式,依托中国医院协会及其二十多个分会/专业委员会,聚集全国大型医院院长和医院管理专家学者,组成权威性编委会,与各省市自治区医院管理学会、协会联系紧密。其以高品质的编辑和印制质量,全面的资讯服务,成为读者十分信赖的读物。 《中国医院》的报道内容包括:医疗卫生领域权威人士访谈或论述、就医院管理经营焦点或热点问题的特别策划、政策法规及权威信息发布、著名医学专家的从医感悟、医院管理创新、管理实务、医疗机构维权与自律、医院质量、医院评审、医院安全、医院护理、医院IT、医院药事、医院文化、医患之间、学科建设、医院与法制、医院人力资源、医院后勤、医院感染管理、病案管理、门急诊管理、实验室管理、医院建筑、院长之声、医院采风、海外视窗等。 发行分布 传播中国医院信息的主流期刊 《中国医院》面向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院管理工作者、医疗机构科室主任、护理管理工作者、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以及热心和关注医疗服务的各界人士。 《中国医院》杂志社办理邮购业务,自办发行。 《中国医院》在中国各地数以万计的邮局办理订阅。 《中国医院》通讯员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医学院校,他们在及时向杂志社传递本地医疗机构运营动态的同时,随时征求读者对杂志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向本地医疗机构宣传征订本刊。 《中国医院》同享、传阅率: 7~8人,月均读者总数:255600人。 编委会主任委员 曹荣桂 社长、主编 张宝库 编辑部主任、副主编 郝秀兰 法律顾问 郑雪倩 发行总监 郝秀兰(兼) 美术主管 吴亦锋 广告部经理 袁英君 网站管理 吴亦锋(兼) 编 务 赵 珊 杂志官网 www.chaj.com.cn 广告经营许可证 京宣工商广字第0056号 出 版 中国医院杂志社 印 刷 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 发 行 国内:北京报刊发行局 国外: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 订 阅 全国各地邮局(代号:2-743) 邮 购 中国医院杂志社 100078,北京市南三环东路27号院6号楼402室 电话:(010)87677703 传真:(010)87677705 定价:每期16.00元,全年192.00元 中国标准刊号 ISSN 1671-0592 CN11-4674/R

论文投稿后能否更改第一作者?

时间:2024-06-18 10:04:40

在学术研究领域,合作是推动科学进步的重要动力。当多位研究者携手努力,他们的智慧与汗水共同凝结成一篇学术论文。而在这篇论文中,作者的身份与排名显得尤为重要,它们不仅象征着每位研究者在项目中的贡献,还代表着他们的学术地位与对研究成果的责任。那么,一个关键问题浮出水面:论文投稿之后,我们是否还能更改第一作者呢?


论文投稿后能否更改第一作者?


学术论文的署名是一项需要极度严谨对待的事项。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于种种原因,有些作者在投稿后可能会考虑对论文的作者署名进行修改,比如增加新的作者、删除现有作者,或者调整作者的排列顺序。但我们必须明确,随意更改论文作者会被期刊编辑视为异常举动,这很可能导致论文被拒绝发表。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有可能被视为学术不端,对涉及的所有作者的学术声誉和未来投稿机会造成长远的不良影响。


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作者署名的修改可能是必要的。比如,在论文被录用后,作者可能突然意识到需要增加或删除某位作者,或者调整作者的署名位置,甚至可能发现原作者名字存在错误。但一般而言,一旦论文被录用,对作者的修改就变得相当困难,因为这既涉及到作者的权益,也可能影响论文的整体评价。尽管在论文发表过程中存在修改作者的可能性,但这种情况需要谨慎处理。


关于如何合理更改作者署名,我们可以参考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的相关指南。大多数学术期刊在处理经过同行评审的论文时,会要求任何关于作者的添加、删除或顺序调整都必须符合COPE的标准。这意味着,所有原始作者以及新增的作者都需要签署一份声明,解释修改的原因,并确保所有作者都同意这些更改。值得注意的是,修改作者的顺序通常只能在稿件被正式接收之前进行,并且必须获得期刊编辑的明确批准。


如果缺少全体作者共同签署的声明文件,通讯作者将无法进行署名顺序的更改。这是因为学术期刊的编辑和审稿人在评审论文时,会基于原始的作者顺序进行评估。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更改作者顺序,可能会损害论文的可信度和学术价值。如果通讯作者试图在未经其他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更改署名顺序,那么其他共同作者有权介入,向期刊编辑表达他们的关切或反对意见。这甚至可能导致论文被撤回或拒绝发表。


总的来说,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位置在投稿后通常不应进行更改。特别是通讯作者,作为与期刊进行主要沟通的人员,其在投稿系统注册时就已经确定。当然,对于其他作者的变更,各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但任何变更都必须基于合理且正当的理由。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论文投稿后作者变更的相关问题。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指导,请随时联系云平文化的在线编辑团队!